3.1 新生家長5堂課
幫助剛入會的聽損嬰幼兒家長,學習全新的療育觀點
在這 5 堂課中,我們幫助家長了解大腦的超強學習機制,學習全新的療育觀點。當你了解嬰幼兒的氣質、安全感、自信心、心智理論、品格態度、情緒調節等的發展,都是大腦先天設定影響嬰幼兒學習的隱形力量,這力量的啟動完全靠父母的身教和所提供的學習環境,就會明白你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師。當你了解孩子的各領域發展現況、聽覺問題、輔具的幫助和限制、大腦喜歡的學習方式,便會恍然大悟,原來孩子唯一的任務是遊戲中開心的學習、聆聽,你擔心的認知、語言在全腦動員下自然會水到渠成。
3.2 講座與活動
辦理各類專業講座或活動,以滿足不同的需求
3.3 家訪及到宅服務
了解家庭需求或改善家庭功能,以提升聽損嬰幼兒學習的效益
3.4 家長會
由我們學生家長組成,辦理家長支持性的活動
我們在台北、台中及高雄聽語中心均成立家長會,家長會不定時舉辦家長或家庭聯誼活動,讓家長間能相互經驗分享和情感支持。家長會會長與副會長同樣也是中心的權益保障委員會的委員,維護家長的權益。
3.6 補助諮詢與申請
協助了解聽損相關補助資訊
當你的聽力損失程度嚴重到大幅影響生活功能及社會參與能力時,你可申請身心障礙證明以獲得衛福部所提供的各項扶助,如:輔具補助或生活補助。對於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衛福部也有提供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另外,就業就學期間勞政、教育部門也都有為聽損者提供不同補助。
申請程序
- 你需先至設籍縣市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由區公所發給「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耳鼻喉科辦理鑑定。
- 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由區公所主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從醫院完成鑑定報告後約31個工作天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補助對象
- 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兒童、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經通報後可提出申請。
- 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補助期程 (以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為例)
- 台北市:申請人至遲於次月起算三個月內,備齊應備文件提出申請。
- 台中市:
12月-03月:4/5日前提出申請
04月-06月:7/5日前提出申請
07月-09月:10/5日前提出申請
10月-11月:12/5日前提出申請 - 高雄市:申請人至遲於次月起算三個月內,備齊應備文件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 (以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為例)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
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
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4000元
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
一般戶: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
補助資格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設籍且實際居住於當地縣市,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
-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者。
- 中低收及低收入戶,或是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各縣市政府所訂標準者。
補助金額(以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為例)
台北市
- 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8,499元/月。
輕度:4,872元/月。
- 中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4872元/月。
輕度:3628元/月。
- 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4,872元/月。
輕度:3,628元/月。
台中市
- 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8,836元/月。
輕度:5,065元/月。
- 中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5,065元/月。
輕度:3,772元/月。
- 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5,065元/月。
輕度:3,772元/月。
高雄市
- 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8,836元/月。
輕度:5,065元/月。
- 中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5,065元/月。
輕度:3,772元/月。
- 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中度以上:5,065 元/月。
輕度:3,772元/月。
以上補助內容及款項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
補助資格
- 有聽力身心障礙證明者(第二類),並於申請地設籍且居住6個月以上。
補助金額
- 12歲以下選配C款助聽器者,可補助單耳20,000元、雙耳40,000元(使用年限2年)。
- 25歲以下選配C款助聽器者,可補助單耳20,000元、雙耳40,000元(使用年限3年)。
補助流程
人工電子耳補助
18歲以下兒童植入人工電子耳可納入健保給付,須符合以下條件:
- 兩耳聽力損失大於90分貝以上,配戴助聽器及聽能復健3到6個月經評估未有明顯效果且無手術植入電極之禁忌。
- 先天性聽障者,經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攝影確定至少具有一圈完整耳蝸存在且無手術植入電極之禁忌。
- 植入電子耳者及家人願積極配合並支持術後的聽能復健。
- 終生補助一次為限。
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
補助資格
接受人工電子耳手術滿三年。
補助金額 (以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為例)
一般戶:8000元
中低收入戶:8000元
低收入戶:10000元
一般戶:8000元
中低收入戶:8000元
低收入戶:8000元
一般戶:6000元
中低收入戶:8000元
低收入戶:10000元
實際補助內容及款項依各縣市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補助對象
中小學以下及幼兒園所就讀之聽損兒童。
申請資料及期程 (以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為例)
台北市
- 準備資料
- 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聽障學生調頻輔具申請表
- 須檢附1年內(6歲以下及個人輔具更換者為6個月內)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教學
- 醫院或本中心出具之聽力檢查報告。
- 申請期程
- 全年皆可申請 (若未在學期前提出申請)
台中市
- 準備資料
- 填寫輔助器材申請表
- 特教通報網學生資料
- 備聽力圖正本(需有裸耳及矯正後聽力圖)
- 申請期程
- 每年共辦理4次借用申請:分別為3/1-3/15日、6/1-6/15日、9/1-9/15日、12/1-12/15日。
高雄市
- 準備資料
- 由聽力師或選配師評估填寫調頻評估表
- 申請期程
- 全年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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