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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專業評估
我們有主客觀聽覺系統評估設備,評估不同年齡的聽損者
我們提供純音聽力檢查、中耳功能檢查、內耳毛細胞功能評估、大腦聽覺皮質功能檢查。
內耳毛細胞檢查
又稱耳聲傳射檢查(OAE)。耳蝸有內毛和外毛兩種毛細胞;外毛細胞在處理聲音的機轉中,同時會產生另一個非常微弱的聲音,此聲音會經由中耳往外傳出,這個傳出來的聲音就是耳聲傳射。檢查時,會在外耳道放置一個非常精密的麥克風以收集微小的耳聲傳射。受測者要保持安靜不動,檢查室不能有噪音,才不會影響檢查結果,一般可以在5分鐘以內完成。
大腦聽覺皮質功能檢查
大腦聽覺皮質功能檢查又被簡單稱為CAEP (Cortical Auditory Evoked Potential) 檢查。與ABR相似,都是一種經聽覺刺激誘發電位的電生理檢查。與ABR不同的是,CAEP主要記錄來自大腦聽覺皮質區的電位反應,施測時受測者必須保持清醒。由於可使用語音做為剌激音、反應波容易判讀且不需受試者主動反應,因此有助於嬰幼兒或無法執行行為聽檢的個案進行輔具驗證。檢查時不需要灌藥,只需要保持清醒安靜的狀態。檢查時常用玩具或無聲動畫吸引孩子注意以保持穩定狀態。施測時間約1.5小時到2小時。
對發展還不成熟也聽不懂指令的嬰幼兒,專業精熟的聽力師會用不同的方法,檢測出孩子的聽力
行為觀察法 (Behavioral Observation, BO)
六個月以下的嬰兒,因為身體發展的限制,可能還不會有轉頭尋找聲源的能力,因此檢查時多依賴聽力師觀察嬰兒的行為反應,如:停止或改變吸奶嘴的速度、張大眼睛、伸直四肢等。行為反應觀察的結果容易受到施測者主觀的影響,且所測得的結果通常為最小反應值而不是真正的聽閾值。
視覺增強法 (Visual Reinforcement Audiometry, VRA)
六個月以上的嬰幼兒通常已發展出轉頭和部份辨識聲源的能力,因此較能配合視覺增強法的檢查。這個方法是當嬰幼兒聽到聲音出現察覺反應時,立刻給予視覺上的回饋做為鼓勵,通常是亮燈會旋轉的玩具,這樣可以增強幼兒持續檢查的動機。
制約遊戲法 (Conditioned Play Audiometry, CPA)
2歲或更大的幼兒,可以透過遊戲的方法完成檢查,進行的方式是教導幼兒聽到聲音就做出一個固定的行為,如:將積木丟到桶子裡、將汽車放在軌道上滑下來等。
為了確保助聽器的設定是適當且符合聽損者所需,在完成助聽器設定後,我們還會進行客觀和主觀的『驗證』檢測。
客觀的驗證不需透過使用者主觀的反應來驗證助聽器的效益,如:使用助聽器聲電分析儀驗證助聽器的輸出音量。主觀的驗證是依靠使用者的主觀感受來驗證助聽器的效益,如:效益量表。我們依個案的狀況,用下列三種方法來驗證助聽器的效益:
處方法驗證
先利用助聽器選配公式設定助聽器的增益後,再測量助聽器的增益是否達到目標。測量方式可分為實耳測量、耦合器測量及功能增益值測量。功能增益值測量是比較助聽後聲場的聽閾與裸耳聽閾的差異,施測結果常受到受測者行為反應影響是此方法的缺點。
語音聽力檢查
比較助聽器配戴前後字詞或語句辨識率來驗證助聽器的效益。
效益量表
效益量表記錄使用者在真實生活中主觀感受或滿意程度,另外也可由聽損者、聽損者家人觀察聽損者戴上輔具後的聽覺行為改變來驗證助聽器的效益。
我們提供助聽輔具借用服務,可協助聽損者在購買前確認最適合自己的輔具
也可讓輔具損壞的聽損者渡過暫時沒有輔具的不便。
聽損者初次選擇助聽器時,可能需要花上數週、甚至是數月的時間,讓大腦透過助聽器和真實生活聯連並能適應,才確認此助聽輔具是最符合自己/孩子的需要,這是在購買助聽器前重要的步驟。為此,我們提供助聽輔具租借服務,讓你和聽力師成為選擇輔具的最佳夥伴。
由專案承辦單位與我們聯繫預約評估,為聽損就業人士進行無障礙就業環境評估
職務再設計是政府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提升工作效能的服務項目之一,其內容包括工作環境、工作設備、工作條件的改善,以及提供就業輔具和調整工作方法等等,為身心障礙者建立無障礙的就業環境。
為使聽損者能發揮個人所長、順利融合於職場。僱主或聽損就業者本人,可以向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透過專業團隊實地訪視評估,職務再設計可協助提供所需的聽覺輔具、溝通策略、溝通板、手語翻譯、聽打服務等。我們接受委託為聽覺輔具驗證與效益評估單位。職務再設計的服務內容和申請流程請點選以下連結:
點我前往。
由聽損學生或學校承辦單位與我們聯繫預約評估,為聽損學生進行優質學習環境評估
調頻系統是改善學習聆聽環境必要的工具,教育部提供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聽損學生免費調頻系統,但需要通過聽力專業的評估。我們為教育部考核通過之調頻系統驗證與效益評估單位,為聽損學生建立優質的學習環境。服務內容和申請流程請點選以下連結:點我前往。
1.3 自我倡議能力提升
協助每一位聽損者,接納自己、了解自己的聽覺問題、聽覺環境並習得各項輔具管理的能力,相信自己有能力處理聽損帶來的困難,並享有一般人的溝通、受教育、就業等各項基本人權。
自我倡議是指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及責任,有能力為自己發聲,並告訴他人自己的需求、想法及感受,但自我倡議的能力不是一蹴可幾的,當聽損者開始配戴輔具時,就要開始培養。孩子自我倡議能力的養成,責任在周遭的成人,我們會與你一同為孩子設計適當的學習目標,循序漸進地培養孩子自然地習得自我決定並為自己的聽覺輔具及聽覺環境負責。對於學齡至樂齡聽損族群,我們也會透過團體遊戲的學習方式,提升其自我倡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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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倡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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